孙小果案件全过程来龙去脉(关于孙小果的这些信息你知道吗)

2022-11-25 10:07:42    来源:品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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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孙小果,男,1977年10月27日出生,汉族,曾用名陈果、李林宸,云南省昆明市人,涉黑犯罪人员。

2、1998年,孙小果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二审维持原判,但死刑没被核准,遂改为死缓。孙小果在服刑期间,此案又启动再审程序,孙小果最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20年起,孙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

3、2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省期间,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5月24日,全国扫黑办将云南昆明孙小果涉黑案列为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6月4日,全国扫黑办派大要案督办组赴云南督办孙小果案,进驻昆明。

4、2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法再审开庭审理。同时,云南省检察机关已对孙小果出狱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云南省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小果案19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移送审查起诉。

5、29年11月6日至7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一案公开开庭审理。一审获刑二十五年。12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孙小果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二审公开宣判,对上诉人孙小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2月23日,云南高院依法公开宣判孙小果再审案,决定执行死刑。

6、2020年2月20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

7、孙小果(曾用名陈果、李林宸),1977年10月27日出生,1992年12月至1994年10月在武警云南边防总队新训大队、昆明市支队、武警昆明边防学校服役(因未达到入伍年龄,其继父李桥忠利用担任武警云南边防总队司令部警务处副处长的职务便利,将其出生日期改为1975年10月27日)。

8、1994年10月16日,当时身为武警学校学生的孙小果等二人伙同4名社会无业青年驾车游荡,在昆明环城南路强行将两位女青年拉上车,驶至呈贡县境内呈贡至宜良6公里处将其轮奸。

9、1994年10月28日,孙小果被收审,1995年4月4日被批准逮捕,1995年6月则被取保候审,受到审判之后,未被收监执刑。

10、1995年12月20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孙小果有期徒刑2年。

11、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孙小果在茶苑楼宾馆908号房,强奸了16岁少女宋某。6月1日,在昆明茶苑楼宾馆906房间有其他人的情况下,孙小果不顾张某某反抗,当众强奸了张某某。6月5日,孙小果在茶苑宾馆906房间,强奸了女学生波某某。6月17日晚,在兴绍饭店3房间,孙小果欲强奸幼女张某,张不从,孙小果指使崔凯、冉智对张毒打威胁,并强行留张在房内不准回家。

12、1997年7月,孙小果参与的一起案件事发后,盘龙区拓东路派出所接案后发现,孙小果竟是一个本应在监狱里服刑的罪犯。警方打电话给孙小果的母亲,他母亲说:孩子回四川外婆家去了。据《中国法律年鉴》,1997年8个月内,孙小果及其团伙就有至少8起犯罪,涉及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等。

13、1997年11月7日21时许,孙小果为让17岁少女张某某说出其表妹张某萍和男友汪某庆的下落,纠集指使其他6名被告人将张某某和女性朋友杨某某带到夜总会“温州KTV”包房内。孙小果等人即对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逼迫张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并用肘猛击张的头部等。

14、次日凌晨,孙小果等人又将张某某、杨某某挟持到昆明市本豪胜娱乐城啤酒屋2楼,在公共场所又对张、杨进行毒打,再一次逼张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边缘,用手肘击打张的头部。凌晨4时许,孙小果等人将张、杨二人带至昆明饭店大门口,孙小果一伙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致张昏迷。被告人党俊宏及杨琨鹏(另案处理)。被害人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15、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加原因强奸罪所判余刑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6、1998年,孙小果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二审维持原判,但死刑没被核准,遂改为死缓。孙小果在服刑期间,此案又启动再审程序,再审后对原量刑做了大幅度调整,孙小果最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

17、2008年10月27日,孙小果以申请人身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其发明的“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国家专利。该专利于2009年5月6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被公开。

18、2009年1月,孙小果由云南省第一监狱转到省二监服刑,其中专利申请在省一监上报,获批认定时本人已转到了省二监服刑。

19、2009年5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孙小果,在其母孙鹤予(孙学梅)、继父李桥忠的运作下开始向法院申请减刑。

20、20年4月,孙小果的减刑申请获得了法院的裁定核准后出狱。据了解,孙小果的大部分减刑是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完成,最后在省二监孙小果共减刑两年八个月,其中媒体广泛关注的重大发明专利,实际只减刑1年5个月,另外的1年3个月是根据其平时表现获得的常规减刑。从1997年11月孙小果被刑事拘留,至20年4月出狱,孙小果实际服刑约13年。

21、20年,孙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

22、21年8月,孙小果就以“李林宸”之名注册餐饮公司。

23、23年起,先后以李林宸和本名孙小果注册经营多家夜店。

24、27年8月,因涉及一些使用权方面的调整,昆明昆都夜市所有酒吧及娱乐场所关闭,孙小果后来又在昆明其他地方开了银河俱乐部、云纺space酒吧,而自己由于个人原因则退出了经营。

25、天眼查显示,以“李林宸”名字任股东的公司【昆明咪兔娱乐有限公司(现已注销)、云南咪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都成立于24年之前,以“孙小果”名字担任股东的公司(云南银合投资有限公司、昆明银河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等)都成立于27及28年,这与陆果所述孙小果改名时间和先后开店的名称一致。

26、2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省期间,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孙小果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中央督导组在督导中发现孙小果案背后存在较多问题,遂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向云南省交办。全国扫黑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第20督导组已责成云南省组织专门力量,依法严查孙小果涉黑案及背后存在的严重问题,全国扫黑办将配合中央督导组对该案同步督办,一盯到底,彻底查清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回应社会关切。

27、29年4月24日,据《昆明日报》报道,自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于4月1日进驻云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以来,昆明市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从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全国扫黑办已将云南昆明孙小果涉黑案列为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28、29年5月17日,昆明市扫黑办称,针对近期公众和媒体关注的昆明孙小果案有关问题,云南省市有关部门已对孙小果所涉犯罪、相关判决及刑罚执行等问题正在开展调查和审查工作,对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29、29年5月28日,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公众通报了孙小果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同日,云南省官方通报称,省市有关办案部门正在按照中央督导组和省委的要求,对孙小果1998年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二审、再审改判以及刑罚执行和其他违法犯罪加紧开展调查工作。

30、29年6月4日,全国扫黑办派大要案督办组赴云南督办孙小果案,进驻昆明。

31、29年5月24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组长韩勇向云南省反馈督导情况。

32、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韩勇提出了六条整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强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不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二是进一步提升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效果,增强紧迫感,乘胜追击打好攻坚战、歼灭战。三是进一步加大行业乱象治理力度,从源头防止黑恶势力滋生。四是进一步在深挖彻查上取得突破,推动各地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官伞”“警伞”“庸伞”。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六是进一步加强组织统筹,确保高质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33、29年7月26日,据云南省扫黑办通报,自5月28日向社会通报孙小果案件办理进展情况以来,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了紧张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查阅了大量案件相关档案材料,调查走访了大量案件当事人、知情人及相关人员,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新的重要进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依法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启动再审。

34、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在之前已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等11人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的基础上,又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田波、云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副总队长杨劲松等3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同时,云南省检察机关在前期已对4名监狱干警立案侦查并采取逮捕措施的基础上,又对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的2名监狱干警采取逮捕措施。孙小果案被查涉案公职人员、重要关系人增至20人。

35、29年10月11日至12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在西安召开,会上发布将开庭再审孙小果案。

36、2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法再审开庭审理。同时,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云南省检察机关已于近日对孙小果出狱后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云南省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对孙小果案19名涉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及重要关系人移送审查起诉。

37、29年11月6日至7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孙小果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38、玉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小果于1994年、1997年因犯罪两次被判刑,特别是1997年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孙小果出狱后,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以昆明市五华区国防路的昆都M2酒吧为依托,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孙小果为组织者、领导者,顾宏斌、曹靖、栾皓程、杨朝光为积极参加者,冯俊逸、赵捷、王子谦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实施了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妨害作证、行贿等犯罪及其他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管理秩序。

39、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2名鉴定人出庭作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曹靖、王子谦等4人当庭认罪认罚。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和群众旁听了案件公开审理。

40、29年11月8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公开开庭,对孙小果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当庭宣告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孙小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妨害作证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被告人顾宏斌、杨朝光等12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二年零六个月到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1、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以被告人孙小果为组织者、领导者,顾宏斌、曹靖、栾皓程、杨朝光为积极参加者,冯俊逸、赵捷、王子谦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实施了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妨害作证、行贿等犯罪行为及其他违法行为。

42、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小果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管理秩序;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开设和经营赌场,情节严重;为扩大组织非法影响和索要高利贷,纠集他人有组织地多次殴打他人、持械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打砸车辆、雇佣他人非法讨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为索要高利贷,雇佣人员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且具有侮辱情节;组织人员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致人重伤;为包庇其他涉案人员的罪行及减轻自己的罪责,以贿买的方法指使他人作伪证;为包庇其他涉案人员的罪行及对其从轻处理、不被羁押,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情节严重。

43、被告人顾宏斌、杨朝光等12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分别参与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被告人家属、媒体记者和群众旁听了宣判。

44、同日,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爽等涉孙小果案的22人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九年零六个月到一年零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45、对于2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再审案件,法院将依法择期宣判。

46、29年12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孙小果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二审公开宣判,对上诉人孙小果等4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7、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孙小果等8人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法院根据各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48、2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1997年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再审案件依法公开宣判,判决认为该院2007年9月作出的原再审判决以及1999年3月作出的二审判决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确有错误,依法予以撤销,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审对孙小果判处死刑的判决,并与其出狱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的终审判决合并,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孙小果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9、2020年2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孙小果执行了死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孙小果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50、29年4月,昆明公安局原局长赵立功下属李进,因涉嫌徇私枉法、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被采取留置措施。

51、29年7月,昆明公安局原局长赵立功下属杨劲松被查。

52、29年8月12日,云南省委书记陈豪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孙小果的犯罪活动、犯罪事实以及关系网和保护伞全部查清。”当记者问及结案时间时,他表示:“孙小果案件的结案时间需要看审理的过程。”随后,当问及是否会有新增的涉案人员时,他表示:“涉案人员估计查得差不多了。”

53、1997年12月9日,《云南法制报》刊发报道《可怜天下父母心——孙小果父母访谈录》,文中,孙父孙母对自己儿子所犯的罪行表示了震惊、愤慨和谴责。

54、1998年初,《南方周末》以《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为题,曝光了孙小果及其团伙在昆明的恶行。文中提到,孙的母亲多次找到有关办案人员,要求翻看有关孙小果的案情材料及索回孙小果被警方扣留的一些物件。

55、1998年5月,在南周新闻部内部刊物《马后炮》上,余刘文如此叙述他当时的险象环生:“我被告知,孙小果的同伙尚有七八十人漏网,不知所踪。这条消息很快在市公安刑侦支队得到证实。我当夜没法入眠,满脑子是孙小果那帮漏网“兄弟”,他们隐匿何处?也许就在身边。昆明的同学说昆明流传着这样的说法:“白天小平管,夜晚小果管”。就这样到了12点,突然电话铃声大作,简直要命,这个电话接不接?也许对方就在楼下。我最后还是麻着胆子把话筒摘起来,甚至连台词也想好了,只要对方威胁,我就说‘你们这下真正把新闻做大了’,结果电话里传来娇滴滴的一声──‘先生,要不要服务?’”

56、29年4月24日,《昆明日报》一条头版消息,将孙小果再度拉回人们视野。

57、29年5月16日,《南方周末》再度发文称,每次犯事之后,都是孙小果母亲在背后为其四处活动奔走,而孙小果先后使用的名字——陈果、孙小果、李林宸,姓氏分别是跟随了他的生父、生母和继父。

58、这两天孙小果再次扬名了。这个名虽是恶名、骂名,最终也将以罪名划上句号,但是,就在其第三次被抓之后,在记者采访其过往经历时,一些与其打过交道的人,一些熟知其情况的人,甚至一些和其存在过节的人,却都躲躲闪闪,三缄其口。

59、如果在当下这种力度的行动中,在众多纵容、庇护、开脱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腐败官员已经被曝光处置之后,原来围绕孙小果案的一笔糊涂账依然是现在的糊涂账一笔,那么,成就孙小果以往人生轨迹的环境,就肯定还会在避过此时的浪头之后时不时地产生出孙小果、孙大果甚或孙硕果。而这,正是人们所忧和所怕。从孙小果案为人们关注这段时间以来,有关方面和相关人士的讳莫如深以及不予回应的态度和反应来看,这样的所忧和所怕也并非没有道理。由这种态度模糊和应对含混,人们对真正铲除造就孙小果的腐败土壤,彻底清理孳生孙小果的乌烟瘴气,就难以形成乐观和明朗的预期。

60、当然,实事求是地讲,在如此舆论聚焦之下,孙小果如果叒能逃出眼下这一劫怕是不易。但是,也正是因此,人们有理由担心是不是法办孙小果一人,就可以了却孙小果叒次三番逃脱法网的所有相关人员的相关责任。同样,人们也有理由担心那些助其脱网环节中的渎职腐败人员,是不是把自己的责任让那几个已经因其他事情曝光而被处理或者已经自杀的人来扛,从而使自己躲过调查。事情明摆着,孙小果叒次大模大样地进出牢房,俨然成功商人般地在商场中如鱼得水,这种从作案现场到法庭,从班房发明家到俱乐部“大李总”间的个个关节、道道程序和层层关槛,哪个是普通人迈腿就可跨过,哪个是一人拍板就能成就?

61、更让人们有理由忧虑的是,现时一些已经相对完备的法律和司法制度,对孙小果一类人已经不起作用了,已经挡不住其横冲直撞肆意妄为了。如果不是正在进行的大力度行动,如果不是“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于29年4月1日进驻云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孙小果能否叒进宫,人们能否公开地谈论孙小果、李林宸和“大李总”之间的关联,能否公开质疑孙小果过往人生的种种蹊跷之处,就都是未知数。

62、也因此,送孙小果去其该去的地方并非全部目的。甚至,让那些助孙小果逃脱法律制裁的人负其该负的责任也只是目的之一。查清孙小果案的目的,更重要的还在于通过此案发现法律和司法过程中的设计瑕疵,检讨容易产生纰漏的关节和节点,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贯彻到每一个个案,匡扶社会正义。(光明网评论员)

63、这些看似普通的基层执法者,好比隐藏在木头中的白蚁,肆意践踏着法律,权力滥用、寻租变现等违法违纪行为,直接在公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一点一滴地持续损害着法治的公信力。“苍蝇之害猛于虎”,孙小果案印证了“苍蝇”的危害性。

64、一方面,根据对案件深入调查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及时对照查找流程上的漏洞,完善执行流程和规则;另一方面,也要及时通过公布详实的证据来消解大众的质疑,修补公权力的威信,让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的信任半径短些、短些、再短些。(人民网评)

65、一群“小苍蝇”的权力竟然如此巨大,大到可以让作恶多端的当事人三番两次逍遥法外,无辜受害者的基本正义20多年得不到执行,法律的权威被减刑“潜规则”和程序漏洞利用,司法尊严恰恰被一群“害群之马”践踏。

66、如此匪夷所思,所以舆论的关注度才热度不减,而随着更多信息的披露,显然还有更多疑问需要厘清。包庇孙小果案中一些涉案人员既然已经得到了处理,那孙小果作为当事人本身为何依然可以多年逍遥法外,改头换面,直到被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和云南扫黑办再次揪出?当“关系”践踏法律的孙小果案件重回公众视野,更多的问题亟待解答,详尽的调查结果亟待公布,网友对这一案件之关切,恰恰是呼唤迟到的公平正义来得早一点再早一点,也唯有如此,才能让舆论看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

67、公平正义是民众对法治的最高期待,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在孙小果案中,舆论的迫切呼唤恐怕需要相关当事人重新回味这两句话的意义。(新华社)

68、2020年1月15日,“孙小果案”入选了“29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69、2020年5月,孙小果案、操场埋尸案写入“两高”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