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集人脸被罚,企业创新谨防越界

2021-12-16 14:36:41    来源:工人日报

日,上海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非法采集上传人脸照片431623张,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10万元。小鹏汽车就此道歉,并已拆除上述门店内的人脸识别摄像设备,上传的人脸照片已经由第三方公司进行删除。

小鹏汽车采集人脸信息的目的是什么?一时间,大家议论纷纷。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处罚文件中显示,商家就进店人数、男女比例、年龄等进行分析,并通过软件查看分析结果,用于公司经营。小鹏汽车回应称,将客流到访量等非个人关联的数据作为经营状况的参考,不存在泄露或违法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

必须注意的是,今年11月1日生效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的要求,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相关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可见,人脸识别设备不是你想装就可以装的,必须遵守规范,若未经消费者同意,也未明示消费者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是绝对不允许的。收集而来的数据更不是想用就可以用的,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小鹏公司用于公司经营自然在违法之列。

这并非汽车销售门店第一次被曝出对顾客进行违规“人脸识别”。早在今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上,就曝光过宝马等汽车销售门店通过安装摄像头搜集并分析顾客人脸数据。

用人脸识别来收集记录分析顾客数据,可以让企业省掉大笔市场调查的费用,可以帮助实现点对点的销售。看起来很梦幻,但大数据确实有这样的魔力。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把消费者群体在银行、电商、交通旅游等方面的信息都收集起来,完全可以分析得到顾客的收入情况、消费能力、消费偏好,实现一些商家心心念念的精准营销。不止如此,人脸识别还被视为提高管理效率的利器,出现在一些小区门口、景点入口,小区用它来管理人员进出,而景点则为了“提升出入效率”。

可是,在摄像头下,公民的隐私权又该如何得到保护,谁能保证这些数据不被用于非法目的?当商家绘声绘色地描述数据世界的美好时,它也应该注意到,这些美好不应该以牺牲个人隐私权为代价。

不是每项“创新”都自带光环,不能一味追求效率而越界,所有“创新”都应该止于公民正当权利的边界。监管部门处罚私自采集人脸信息的企业,一些小区自行拆除人脸识别系统,社会对人脸识别系统泛滥成灾的反思,就体现了这种理的回归。